如东县公安局刘埠海防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土建)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02-13 19: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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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RDCGJH-2023-01-016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2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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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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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CGJH-2023-01-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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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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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埠海防派出所办公用房改造(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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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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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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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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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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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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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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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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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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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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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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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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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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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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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持有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7月份-2022年12月份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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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每天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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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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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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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3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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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22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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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东县长江路1号如东县公安局10210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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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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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2月17日 22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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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东县长江路1号如东县公安局10210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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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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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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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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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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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如东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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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东县长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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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60627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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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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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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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5996689128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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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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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606272110